公益出租人及租金補貼專區

【租稅優惠】
● 公益出租人:房屋所有權人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,享有稅賦優惠。

(一)綜合所得稅:承租人若享有租金補貼,房屋所有權人(且需為出租人)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,110年6月1日起享有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5,000元免稅額度(主管機關:國稅局)。

(二)房屋稅:同自住住家用稅率1.2%(主管機關:地方稅捐稽徵機關)。

(三)地價稅:適用稅率2‰(依各地方政府之地價稅優惠自治條例認定)(主管機關:地方稅捐稽徵機關)。


詳情請至公益出租人及租金補貼網站連結(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提供):https://reurl.cc/VN1LxN


   如果您還有疑問,您可以直接撥打客服電話: (02) 55722000 ,或者給我們客服中心留言。立即留言
常見問題
客戶服務

客服電話:02-55722000

客服傳真:02-55793400

客服信箱:service@591.com.tw

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日9:00-18:00

若以上說明沒有幫到您,

請您聯絡客服:

向客服中心提問
查看客服中心回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