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品刊登及出售限制(不得刊登及買賣法規不可交易之物品)如下:
- 廣告牌
- 標租案
- 貨櫃屋
- 借址營登
- 變相買賣戶籍/學籍
- 眼鏡
- 機車
- 腳踏車
- 權利車
- 開鎖器具
- 專用垃圾袋
- 情趣用品
- 二手內褲 / 絲襪
- 醫療器材
- 教導或鼓勵他人自殺之物品或書籍,例如:完全自殺手冊
- 其他違反公共秩序、善良風俗或依法令禁止販售之商品
- 侵害他人著作權、商標、專利等侵害智慧財產權權利內容
- 未經形式認證之商品
- 其他經591判斷之不當商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