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什麼要上傳建物權狀

內政部依照《住宅租賃市場發展條例》要求發佈廣告內容應與事實相符。故刊登出租住宅類廣告時需如實勾選辦理產權登記情況。


若勾選已辦產權登記

填寫廣告時,系統會根據您填寫的廣告地址與樓層至《地籍圖資網站便民服務系統》抓取房屋法定用

及建物面積。

若廣告資料有誤,或系統無法自動獲取到您的房屋登記情況,為避免廣告不實有查罰風險,系統將自

發送簡訊通知您上傳房屋建物權狀,客服收到權狀後將為您核實。


注意事項:

未上傳房屋建物權狀不會影響廣告曝光,但為避免被查罰,建議您及時上傳供網站核實唷


   如果您還有疑問,您可以直接撥打客服電話: (02) 55722000 ,或者給我們客服中心留言。立即留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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