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政部依照《住宅租賃市場發展條例》要求發佈廣告內容應與事實相符。故刊登出租住宅類廣告時需如實勾選辦理產權登記情況。
若勾選已辦產權登記
填寫廣告時,系統會根據您填寫的廣告地址與樓層至《地籍圖資網站便民服務系統》抓取房屋法定用
途及建物面積。
若廣告資料有誤,或系統無法自動獲取到您的房屋登記情況,為避免廣告不實有查罰風險,系統將自
動發送簡訊通知您上傳房屋建物權狀,客服收到權狀後將為您核實。
注意事項:
未上傳房屋建物權狀不會影響廣告曝光,但為避免被查罰,建議您及時上傳供網站核實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