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,如果您刊登的房屋已經租出或者售出, 請您將此物件改為「已成交」。已成交後的物件將不會顯示出您的聯絡方式和詳細地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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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點擊後會有一個頁面彈出,「成交途徑」和「成交留言」為必填選項,另若您本人成交,物件將會出現至成交見證,反之則不會。
四、您可以點擊進入「已成交的物件」查看所有的已成交的物件。
五、若要查看成交見證留言請您至「591首頁」點擊進入「成交見證」即可看到所有成交見證留言。
PS:刊登的物件點為已成交後,房屋若還需要出租則再次開啟即可,但需收取一筆新的刊登費用,具體刊登費用可查看費用說明。